大同市清理规范22项涉煤收费
由环境保护部、水利部等部门联合编制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编制大纲》已经原则通过评审,这份凝聚了众多权威部门、大量权威专家学者心血的大纲最终确立了八大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措施,措施更加精确,创新亮点也更多。
联系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工作。请问,确定这一理念的出发点是什么?艾尔肯吐尼亚孜:新疆地域辽阔、资源丰富,是我国西北的战略屏障和对外开放重要门户,是我国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重点地区和战略资源重要基地。
要努力实现从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转变为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从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转变为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现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副主席、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七届委员会委员。设立不开发区,加强对生态林地、基本农田保护区、水资源等战略资源的保护,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可持续保护。加快伊犁河、额尔齐斯河、博斯腾湖等流域化学需氧量的削减步伐,加大吐曼河等流经城市河流沿岸污染源的治理力度。
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环境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破坏环境的典型违法案件予以跟踪曝光。一是遵循先规划后开发的原则。但是由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对此基调理解各异,年底的坎昆会议是否能达成如愿的决定还未可知。
坎昆大会看不见终点美国指摘中国忽视《哥本哈根协议》的政治共识。它将统筹所有资金的管理和来源,包括适应,包括技术和减缓。发达国家企图彻底抛弃《京都议定书》另一方面,美、日等发达国家拒绝继续讨论《京都议定书》第二阶段承诺减排的内容,提出将减排承诺移至《哥本哈根协议》下讨论,激活《哥本哈根协议》。摆在各国代表面前的,是充斥着争议选项、堪称千疮百孔的谈判文本。
由于目前国际海事组织领导下的航海业减排谈判进展顺利,发达国家所承诺的向发展中国家在2010年提供300亿、在2020年前提供1000亿美元的资助资金有望从航海航空业的市场减排机制中得到一部分的保证。美国发言人还多次以某些发展中大国来称呼中国,试图将中国从有区别的一方扯向共同的一方。
没有得到发达国家资金和技术情况下的自主减排行动,不接受三可。美国希望将谈判引入自己的轨道,用美国的解释来定义《哥本哈根协议》,也暗含着将双轨谈判变一轨的意图。于是作为全球排名前两位的温室气体排放大国,中国和美国被看成决定气候谈判成败与否的两个主要角色。但是如此起草的大会决定是否遂人愿将被打上问号。
距离《京都议定书》2012年的最后期限不足两年,留给谈判者们的时间已不多。而后者只是政府意愿声明,并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哥本哈根后一年来谈判的进展哥本哈根后一年来,各项谈判进展缓慢。美国代表团甚至在谈判桌上称,中国国内自主减排行动,即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至45%的行动能否接受三可,是其履行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气候变化资金援助义务的前提。
从联合国到主要缔约方,都对坎昆决定的构想提出了建议。这一年中气候谈判是否有进展,坎昆会议又是否有可能达成有法律约束的协议重新成为人们关心的话题。
有NGO组织认为,今年的四场会谈下来,谈判进度比哥本哈根时甚至有所倒退。中国的减排量不应纳入强制减排的法律约束范围。
唯一建树:各方同意建立气候基金在资金方面,在哥本哈根后的谈判中达成的共识比较多。外媒打趣UNFCCC(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名字里有三个C,是不是意味着要经历三届大会(哥本哈根Copenhagen,坎昆Cancun,开普敦Cape Town)才能达成协议呢?事实上,环保NGO联合组织CAN发布的对一揽子决定的设想里,已经把达成公平、有雄心、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的目标年定在了2011年。而AWG-KP的谈判,则是要将主席案文升级为谈判案文。重写就不是去掉方括号(未获共识的分歧内容),而是逐章摘录已经达成共识的条款,对可能达成的内容则将分歧之处进行改写,而去掉无法取得共识的部分。国际社会在技术转让方面有一定的谈判基础,只要发达国家拿出足够的诚意,相信在坎昆会议上能够就相关问题达成阶段性成果。目前,美国参议院还未通过气候变化立法,奥巴马政府所提到2020年在2005年水平上减排17%的指标尚缺乏国内法律基础,甚至对在哥本哈根会议已经同意的2度共识问题上也有所退缩。
中国批评美国不仅没有为气候变化做出应有贡献,反而要求发展中国家做得更多——热热闹闹的天津会议没有就关键议题取得任何实质进展。气候谈判仅在在气候基金方面达成较多的共识。
同时美国认为,中国作为目前世界上头号排放大国,不该将自己等同于其他发展中国家,中国的减排量也应纳入强制减排的法律约束范围。包括NGO在内的气候谈判参与方,都将达成公平、雄心和有法律约束力的气候协议的希望似乎都放到了2011年南非会议上。
而天津谈判的内容,便是期望逐步去掉这些括号说明——进一步淘汰目前为数众多的备选方案,以使坎昆谈判能够在一个可执行的范围内进行。巴厘行动计划中对三可问题有明确规定,对发达国家减排行动、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技术实现三可,对发展中国家接受发达国家资金、技术资助的减排行动实行三可。
搞一个变相的三可,进一步加大发展中国家所要承担的义务。在这样的背景下,要想在坎昆会议上达成有法律约束的协议已基本无望。中国谈判代表团强调,对中国自主减排进行三可核查,是中国国家家主权的入侵。与此同时,中国也表现出一定的灵活态度,最终与基础四国的另外三个国家,即印度、巴西和南非一样,同意在清晰的指导原则和确保国家主权得到尊重的前提下,国内的自主减排行动可以接受国际磋商和分析。
当前发达国家提出的口头减排意向参差不齐,一方面这些减排意向力度不足,远低于发展中国家的期望和科学的要求。无望达成具法律效力的协定根多数缔约方为年底的坎昆会议定下了初步基调称,努力达成平衡的一揽子成果。
但摆在各国代表面前的,是充斥着争议选项、堪称千疮百孔的谈判文本。发达国家仍没有明确承诺量化指标《京都议定书》特设工作组谈判主要障碍,就是发达国家至今没有对其到2020年的量化减排指标作出明确承诺。
一直以来,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对于三可问题立场明确:得到发达国家资金和技术支持的减排行动,可接受三可。美方态度:美国至今没有签署《京都议定书》,国内气候立法也未获通过,承诺的减排量相当无力,到2020年仅仅比1990年减排3%-4%。
这无疑成为中方和很多发展中国家难以接受的条件。中国坚持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中国仍是发展中国家。在今年的四轮会谈中,AWG-LCA的工作并非逐条谈判,而是几乎重写整个70页的谈判案文。国际环保组织WWF气候政策专家杨富强对本报解释说,所谓两个工作组谈判的平衡,实质上是指向美国乏力的减排承诺和《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问题影响了平衡。
并且制定了一套相当细致的国际咨询分析的流程来规范发展中国家所有减排行动的执行——无论是否获得国际资助。来自《公约》秘书处的分析显示,按照各方摆到谈判桌上的减排计划,根本不能满足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评估报告提出的科学要求:全球升温不超过2摄氏度。
而后者则是各国自愿提出,并没有任何约束力。美国一味指责别人,而没有实际行动,只能说明它缺乏诚意,已成为影响谈判最终获得共识的最大障碍。
另一方面也缺乏国际、国内立法支持,并没有成为发达国家的法定义务,还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千疮百孔的谈判文本:一份文本数百个争议选项在天津谈判之前,各国的气候谈判经历了三轮波恩谈判,表面上达成了有助磋商的谈判文本,一份70页的文案获得通过。